殯儀常見問題
舉殯場地
主要分別為時間長短。因在醫院或公眾殮房直接出殯(俗稱院出)較於殯儀館或教堂出殯程序為簡單,更鑒於大部分醫院或公眾殮房限制了使用設備的時間,所以在醫院或殮房舉行喪禮時間便較短,如選擇火葬,一般三小時內便可完成整日喪禮。
雖然時間較短,但同樣地可按先人的宗教背景,請道教喃嘸師傅、佛教法事師傅或牧師等為逝者做儀式。有部分醫院或殮房亦提供空間可作簡短的儀式,而各火葬場也提供禮堂作儀式之用,詳細資料歡迎家屬再致電查詢。
出殯流程
一般自然死亡情況下,家屬收到醫院通知後先到醫院取得醫院文件,及後到聯合辦事處申請死亡證,再進行預訂火葬場火化事宜。若先人屬非自然死亡,則要先報警通知警方,然後待法醫簽發《火葬證明書》(form 11) 後再辦理火葬事宜。
在此等待獲發文件的階段已可直接尋找香港持牌殮葬商預訂火葬場地點及商談喪禮事宜。為省卻家人的時間,建議家人授權信任的持牌殮葬商辦理預訂火化爐事宜。
或家屬可使用食環署的「網上火葬申請及預付費用系統 2.0」預先填妥火葬申請書,或親身到火葬場預訂辦事處繳交《安排私人火葬申請書》後,再找持牌殮葬商作落實預訂之火葬場地點、時間及日期。
經過火化後,四個工作天後家屬便可擕《預訂火葬服務確認回條》到「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領取骨灰。家屬可將骨灰存放家中,亦可選擇購買骨灰龕位安置或以海葬、花園葬等綠色殯葬方式讓先人回歸自然。葬儀社是一條龍服務,由先人過身至後續骨灰事宜,我們均有專人跟進,使家人沒有後顧之憂,可與先人好好道別。
殯儀小知識
吉儀,是喪家給予來賓的回禮。一般以小信封作包裝,在守夜當晚派給每位來臨喪禮的親友。
內容物包括一張紙巾、一粒糖及一個 $1 硬幣,當中紙巾是用作抹眼淚;糖果是安慰來賓的悲傷情緒;一個 $1 硬幣寓意「喪禮只有一次」。留意吉儀不可帶回家,需要即時使用或捐到殯儀館的捐獻箱,帛事做完了更不會再派發吉儀封。
纓紅利是,在家屬送殯脫孝後派發。以紅利是封裝著扁柏、紅繩和雙數錢,一般為一個$2,喻白事完結,以紅沖喜。而對基督教或天主教禮儀而言,雖然並沒有此習俗,但始終處於華人社會,喪禮完結也可派發祝福封,在內只封一個雙數錢,以表祝福。親友可帶纓紅利是或祝福封回家保存。不論是吉儀或纓紅利是,葬儀社均會為喪家準備好,以解喪家之懮。
據道教習俗,親友出席道教喪禮,忌生肖與先人相剋,初生嬰兒及孕婦亦應避免參與儀式。喪禮參加者衣著應以黑、白色及樸素為主,在靈堂內莫喧嘩大笑,對先人不敬,亦需避言「多謝」、「再見」等字眼,可改說「有心」以表示感謝之意。
陪葬品一般是逝者喜愛的衣服及物品。由於現今火葬較為普遍,陪葬品方面要注意必須為可燃之物品,金屬、玻璃器皿和塑料製品等不可燃材質則不適合用作陪葬。
如是以入土安葬,需避免把膠質衣料、毛冷織物及皮草等製品放入棺木陪葬,以免遺體腐化時質料滲入骨頭。
無論土葬或火葬,都不建議將陽居者之照片放入先人棺木內。為免令相中人帶來霉運。
傳統上,先人穿着壽衣示為生前福壽雙全,兒孫孝順。一般而言,穿着壽衣需年過六十,有兒有孫,或女兒已出嫁。若未符合,家屬也可以讓壽衣作陪葬之用。
如果不選擇壽衣,也可以讓先人換上生前喜愛的衣裝,唯注意遺體若有發漲情況,寬鬆剪裁的壽衣會是較良好的選擇。
解穢酒顧名思意解除污穢,因為中華文化中進行帛事的地方污穢陰寒,是帛事的一部分。解穢酒一共有七道菜一份糖水,通常以熟菜為主。
而纓紅宴的纓紅意思指紅色纏繞,指神主牌已能繫上紅帶,象徵渡過孝期脫下孝服。纓紅宴就是八道菜一份糖水,通常會有肉,而雞和魚需去尾,意思指希望先人安心往身,不用留尾。亦要留意提醒酒不能使用鮮艷的器皿和食物。
大相(俗稱車頭相)掛於殯儀館靈前位置或教堂前方,如在醫院或公眾殮房則按情況放於枱上或架上,出殯時家人將捧着大相步出禮堂,隨靈車到達火葬場或墳場為止。
選擇大相相片沒有太大的規限,但當然,除了先人,不可有其他人的模樣在相中,如是合照也可透過殯儀公司的服務修成單人照。現時更可為相中的先人加上不同服飾,殯儀公司可按家屬的要求和先人的意願執整任何一個位置。如相片像素過低,更可修復相片至輪廓清晰之模樣。而樣子不一定是正面的,可按家屬和先人的心意選擇側面相、笑容燦爛、全身照等相片。
喪禮要點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6條〈搬移屍體的限制〉,搬移或埋葬任何遺體需要死亡登記證明書(Form 10)或埋葬命令(Form 11)。
死亡文件分為兩大類,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指先人在醫院留醫二十四小時經醫生診斷後證實死亡。
醫生會簽死因醫學證明書(Form 18)、醫學證明書(Form 2)及認領遺體證明書。醫學證明書(Form 2)有「土葬」和「火葬」兩種,若家人已決定先人遺體安置方式可通知醫院或殯儀公司以領取正確的醫學證明書(Form 2)。而死因醫學證明書(Form 18)及醫學證明書(Form 2)兩分文件由醫院簽發的死亡文件,所以俗稱「醫院文件」或「死亡文件」。
非自然死亡指先人在非醫院留醫或經醫生診斷前證實死亡或先人入院不足二十四小時。如遺體被移送到公眾殮房,法醫首先會約見喪家及警察,在警察見證下進行認屍環節,及後法醫會簽發「領回遺體證明書」及「領取殮葬文件證明書」給予喪家。之後法醫會簽發「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Form 11)或「批准屍體土葬證明書」(Form 11),家人或殯儀公司需以「領取殮葬文件證明書」到公眾殮房領取「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Form 11)或「批准屍體土葬證明書」(Form 11)。「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Form 11)或「批准屍體土葬證明書」(Form 11)是由公眾殮房簽發的死亡文件,所以俗稱「殮房文件」或「死亡文件」。
如遺體仍停柩於醫院殮房內,手續與上述程序一樣,只是領取文件方面會是「批准屍體火葬證明書」(Form 11)或「批准屍體土葬證明書」(Form 11)及認領遺體證明書。
*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6條,如果先人屬於自然死亡,須要進行緊急埋葬,而又未能趕及取得死亡登記證明書(Form 10),或埋葬/火葬令(Form 11),可向最近警署申報,領取警署發出的「搬移及埋葬屍體許可證」(Form 8)。
除了需配合場地可租用之日期和出殯吉日,更需要留意火化爐可預訂之日期。一般殯儀公司將建議家屬選擇兩星期後的日期,除了因為棺木和配件訂製需時外,也因需配合火化爐爐期。
食環署,除了紅日和公眾假期外,每天也會接受預訂由申請日翌日起計十五天內的火化爐,例如2月1日可訂2月16日前的火化爐;又如1月1日應可訂1月16日前的火化爐,但由於1月1日是紅日,那便有待1月2日才可訂1月16日的火化爐,1月2日便可同時訂1月16日和17日的火化爐。
為了確保能得至指定日期,殯儀公司一般也有專人到食環署訂火化爐,在食環署辦公前便會在門外排隊等候訂爐。一般情況下,食環署一正式辦公,絕大部分的火化爐便會於數小時內被訂走,如是出殯吉日更會被訂光。
如有特殊原因,也可額外要求食環署開放火化爐,如有需要可致電香港葬儀社查詢。
食環署將可預訂火化爐之日期也放於網上給公眾查閲,家屬可透過連結查看可預訂火化爐之日期: 食環署可預火化爐日期查詢網站
- 表示處理遺體時採取標準預防措施,可以依正常程序選擇土葬或火葬的方式安置遺體。
- 可以在殯儀館或教堂內進行小殮但接觸遺體者需穿着相對需要的防護裝備,根據指引建議火葬的方式安置遺體。而感染新冠病毒而亡的逝者屬於第二類標籤,家人可視乎逝者的宗教信仰而選擇出殯的地點,如教堂或殯儀館,葬儀社都可以根據家人的要求推薦合適之地點及提供協助。
- 屬於高危類別,指引禁止遺體小殮、進行開放性接觸並建議盡量火葬,以減低各種風險。
資料來源: 《處理及處置屍體所需的預防措施》第十版
衛生署、醫院管理局、食物環境衛生署,香港特別行政區,二零一四年九月。
骨灰處理
現時於本港有多種方式可存放或處理骨灰。
較為傳統的方法便是為先人購買一個骨灰龕位,將骨灰儲放於骨灰盅內,並將先人住入骨灰龕(俗稱上位),讓先人有一個長久的安居處。現時食環署正編配位於屯門曾咀靈灰安置所的可續期骨灰龕位,每月接受申請。詳細可參閱:「連結」,或致電香港葬儀社查詢。
如先前有先人存放在已有的骨灰龕位,便可將另一位的先人加進去,俗稱加位。請留意兩位先人需有關係證明文件,證明是親屬才可放到同一個骨灰龕位。
另一種方法便是現時逐漸普及的綠色殯葬,家屬可為先人選擇於紀念花園撒灰或海上撒灰。政府轄下靈灰安置所和部分墳場皆有撒灰紀念花園,如選擇花園撒灰亦可選擇做一塊紀念石碑。海上撒灰則沒有地方放置紀念石碑。詳細可參閱食環署專頁
家人亦可抽取部分骨灰做成晶石、鑽石或玻璃骨灰紀念品。玻璃骨灰紀念品製作時將加入骨灰於玻璃中,成為設計的一部分。
食環署轄下骨灰安置所設有兩類骨灰龕位,「標準」;可安放兩位先人,和「大型」;可以安放四位先人。現在政府開放曾咀靈灰安置所骨灰龕位的龕位申請。除了新骨灰安置所可供選擇外,亦可選擇重用骨灰龕位輪侯,可供選擇的骨灰安置所有哥連臣角、鑽石山、富山、葵涌與和合石(仍待政府公佈可供申請的日期)。
而離島的骨灰安置所;長洲、坪洲和南丫島,則只供合資格離島居民申請。
而華人永遠填場管理委員會(下稱華永會)設有「普通龕位」;可安放兩位先人,和「家族龕位」可以安放四位先人。而現時華永會會因應不同墳場的骨灰龕位數量多少而決定推出骨灰龕位的日期,可以申請的墳場為香港仔、荃灣、柴灣和將軍澳墳場。
*詳情可參考華人永遠填場的「新骨灰龕位資訊發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