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中親人離世後,面對突如其來的打擊,很多人可能會一時之間不知道應從哪裡開始處理後事。而在整個殯儀流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先需要辦理的其中一項文件,就是「死亡證明書」。這份文件不單是處理殯葬事宜的關鍵文件,更關乎銀行帳戶結算、財產承繼、保險索償等法律程序。本篇文章將全面介紹申請死亡證明書的方法、所需文件、費用詳情以及不同情況下的申請途徑,幫助你一文看清所需流程,為親人妥善安排後事。
為何需要申請死亡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是由香港出生及死亡登記處發出的官方文件,證明某人已經死亡。這份文件在法律上具有重要地位,其用途包括但不限於:
- 辦理出殯、火葬或土葬手續;
- 通知銀行、政府部門(如社會福利署);
- 處理遺產繼承與遺囑執行;
- 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
- 撤銷醫療卡、身份證、護照等個人文件。
沒有正式死亡證明書,很多後續程序將無法展開,甚至會被拒絕辦理。因此,及早申請並領取此文件至關重要。
死亡證與「死亡證明書」有何分別?
不少市民會將「死亡證」與「死亡證明書」混為一談,實際上兩者有所區別:
- 死亡證(Medical Certificate of the Cause of Death)由醫院或註冊醫生簽發,記錄死者姓名、性別、死亡時間及死因;
- 死亡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of Death)則由政府的死亡登記處發出,是經法定登記後的官方證件,具法律效力。
在處理殯儀服務及其他法律程序時,通常需遞交「死亡證明書」副本。因此,即使已持有醫生簽發的死亡證,仍須到政府登記死亡並申請死亡證明書。
誰可以申請死亡證明書?
根據香港法例,以下人士可申請死亡證明書:
- 死者的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兄弟姊妹);
- 負責處理殯葬事宜的代表(如殯儀公司);
- 有合法利益相關的機構代表(如保險公司律師);
- 監護人或合法授權人。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時需提供身份證明及與死者的關係證明文件,避免虛報或不實登記。
死亡證明書的申請方法與流程
1. 取得醫生簽發的「死亡證」
當親人於醫院或家中離世,應馬上聯絡醫院或家庭醫生。由註冊醫生簽發的死亡證,是申請死亡登記及死亡證明書的先決條件條件。
- 若於醫院死亡,醫院會直接簽發「死亡證」;
- 若於家中死亡,需聯絡家庭醫生或致電999安排法醫處理。
2. 到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
根據香港《出生及死亡登記條例》,任何人死後須於 14 日內向死亡登記處辦理登記。申請人可親身到以下任何一間辦事處辦理:

金鐘生死登記總處
(只辦理死亡登記)

港島死亡登記處

九龍死亡登記處
記得帶齊以下文件:
- 醫生簽發的死亡證;
- 申請人及死者的身份證;
- 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及出世紙;
- 住址證明(視乎登記處要求);
職員會核對資料,完成後發出正式死亡登記收據與死亡證明書。
死亡證明書的費用
費用
辦理死亡登記無須繳費,如申請人需領取死亡證明書費用為港幣$140
(以政府最新公布為準),申請時即時繳付,現金、八達通或電子支付皆可接受。
不同情況下的死亡證明書申請途徑
1. 在香港醫院自然死亡
最常見情況,醫院會協助家屬處理以下文件,包括:
- 醫生簽發死亡證;
- 部分醫院內設有登記處;
- 家屬攜文件到場辦理登記。
建議向醫院社工查詢詳細流程。
2. 家中離世(自然死亡)
需致電醫生或報警安排法醫處理,法醫會驗屍或發出死因報告,之後方能登記死亡。
如無醫生證明死因,需由死因裁判官批准發出死亡許可,稍有延誤。
3. 意外或非自然死亡(如自殺、命案)
此類死亡案件屬「須報死因裁判官」案件,警方會調查,遺體送往殮房驗屍。其後:
- 由死因庭開庭審理死因;
- 裁判官發出死亡登記許可信;
- 家屬憑信辦理死亡登記及領取證明書。
整體時間較長,家屬需有心理準備。
網上預約與申請服務(如適用)
為方便市民,入境事務處現提供網上預約登記服務(部分登記處提供):
- 可透過 GovHK 網站 登記;
- 預約成功後按時間前往登記處;
- 減少排隊等候時間。
如需申請副本,亦可透過網上遞交表格與付款,完成後會以掛號寄回。
重要提示:遺體處理與火化需依賴死亡證明書
火化或土葬屬法律規管程序,沒有正式死亡證明書,將無法辦理相關申請。建議家屬:
- 盡早完成登記;
- 將死亡證明書交予殯儀公司協助申請火化許可;
- 如安排骨灰龕位,也需提交證明書副本。
因此,整個喪禮安排過程的起點,就是取得合法有效的死亡證明書。
補領死亡證明書流程
補領死亡證明書並非由生死登記總處直接補發,申請人需先經入境事務處生死登記總處提出「翻查死亡登記紀錄」申請,獲確認紀錄後再申領核證副本。下圖為流程概覽:
常見補領原因包括:銀行要求新副本辦理遺產提取、保險公司處理理賠、骨灰龕位申請、強積金及社會福利署殮葬津貼申請。建議首次申請死亡證時即一併領取3至5份核證副本,可省卻日後補領嘅時間及費用。費用詳情亦見常見問題 Q4。
港人於海外離世應如何處理
香港人在海外離世,本港生死登記總處不會處理外地死亡個案,家屬需向當地政府機關申請死亡證明文件,再決定遺體運返香港或當地火化後送骨灰回港。最重要係先了解可選擇嘅處理途徑,下圖為兩個主要選項及所需文件對照。
遺體或骨灰運抵香港後,需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火葬/土葬證明書,最重要係先了解可選擇嘅處理路徑。香港葬儀社可協助統籌跨境遺體運送、領事館文件處理、本地殯葬安排。如有跨境個案需要,歡迎透過 WhatsApp 9200 4953 查詢。處理時序亦可參考常見問題 Q2。
死亡證明書有什麼用途
死亡證明書是處理遺產、保險、骨灰龕位、稅務戶口等多項身後事務嘅核心法定文件,常見有 8 大用途。從金錢、保險到生活戶口轉名,多個機構都會要求出示核證副本。下圖整理:
建議首次申請死亡證時即領取 3 至 5 份核證副本,省卻日後多次補領(每份港幣140元,另收查冊費)嘅時間及費用。如不確定哪些機構需要正本、哪些接受副本,可預先向各機構查詢,或向統籌殯儀公司索取核對清單。亦可參考常見問題 Q9。
常見問題
我可以多申請幾張死亡證明書嗎?
我可以在香港為於海外離世的人士申請死亡證嗎?
申請死亡證所需時間?
至於非自然死亡個案,由於需經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死因,整個申請死亡證的過程需視乎死因裁判法庭的調查進度而定,一般需約1至6個月時間處理。
我可以怎樣補領死亡證明書?
翻查費用為港幣140元(特定查冊)或港幣680元(一般查冊)。可透過入境事務處網上服務、親身或郵遞方式遞交申請,並須出示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死亡證」、「死亡證明書」、「死亡證明」有什麼分別?
死亡證明書的收費是多少?
沒有死亡證可以辦理火葬或土葬嗎?
死亡證明書可以加快處理嗎?
非自然死亡個案因須由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整體流程通常需1至6個月,無法以個人申請方式加快,惟死因裁定後登記官會於1星期內完成登記。
死亡證明書有什麼用途?
- 銀行戶口結算及遺產提取
- 保險賠償申請
- 強積金提取
- 申請食物環境衞生署火葬/土葬證明書
- 申請骨灰龕位
- 領取社會福利署殮葬津貼
- 處理稅務及水電煤等戶口轉名
- 辦理遺囑認證及遺產承辦
我可以申請英文版死亡證明書嗎?
辦理死亡證後,下一步如何安排?
香港葬儀社可協助家屬處理由死亡登記、火化許可、骨灰龕安排至殯儀儀式的全流程,提供 24 小時免費諮詢。如需了解服務內容或即時報價,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絡。